香港国安法五周年:六张图表看清国安元素如何进入市民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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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国安法五周年:六张图表看清国安元素如何进入市民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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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国安法》实施五周年,BBC中文盘点国安相关案件进度,通过图表展示国家安全元素如何全面进入政府各项管制范畴,香港社会又受到了怎样的影响。

6月30日,港府发文表示,《香港国安法》是捍卫“一国两制”、维护香港繁荣稳定的“守护神”。维护国安的法律保障人权。

五年前,中国人大常委会绕过本地立法机关,为香港制定国安法。该法下的四类罪包括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恐怖活动、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

2024年,香港立法会以全票通过过往极具争议的基本法“23条”,实施《维护国家安全条例》。政府形容此举“堵塞国家安全的缺口”。

BBC中文向政府查询具体的执法情况,保安局称不公开拘捕分项数字及资料,仅称截至2025年6月中,在所有相关法律下,共332人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被捕,当中有189人及5间公司被检控;165人及一间公司已被定罪。

当中涉及《国安法》的罪行,有91人及4间公司被检控,其中76人已被定罪。至于《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的罪行,则有8人被控,其中6人已被定罪。

BBC中文整合传媒报导,截至目前至少已有15宗涉及《国安法》罪行的案件,大部分案件集中在2020年至2021年间检控,当中12宗已完成原审。曾被起诉者涉及92人,当中一人撤控,2人脱罪,3人上诉得直。

现时最新一宗案件在今年6月,在囚民主派活动人士黄之锋被控“勾结外国势力危害国家安全”,是继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后,在香港被起诉“勾结外国势力”罪的第二人。黎智英相关案件及支联会被指煽动颠覆案将分别于今年7月结案陈词及开审。

四类罪行当中,颠覆国家政权罪占最多。民主派初选案是涉案人数最多的个案,被告达47人,45人罪成,两人脱罪,律政司就其中一人刘伟聪上诉,另有14名被告提出上诉。

支联会拒交资料案,是政府首宗涉及国安法的终极败诉案件,当中包括支联会主席邹幸彤内三人上诉得直。保安局局长邓炳强接受传媒访问称,正研究法律是否有短板而被人利用灰色地带危害国安,若检视后属实或会修例。

与此同时,有一批被捕者尚未被检控。

BBC中文查询案件进度,政府发言人表示,危害国家安全罪行属可公诉罪行,没有检控期限,若承诺超过某个时间段不作起诉,是为不法行为提供合法化途径,又指案件或涉及团伙、境外势力、庞力资金,多具隐秘性和复杂性,会影响调查和搜查时间。

警方自2023年起,先后公布三批、共19名海外港人的通缉名单,法院已按国安处申请发出拘捕令,各人悬红金额达100万港元。

该批海外人士被指控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罪行,涉及不同罪名,当中有15人被指涉及“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11人则被指涉及“煽动分裂国家罪”,另有3人及2人分别涉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及“颠覆国家政权罪”。

名单上有三名前立法会议员,包括民主党许智峰、香港众志罗冠聪及公民党郭荣铿,当中,许智峰涉及三罪,是悬红名单上最多。

在悬红通缉以外,政府另引用“23条”,针对部分通缉人士提出以下措施,包括:撤销特区护照、禁止提供资金或处理资金、暂时吊销执业资格、暂时罢免董事职位等。据报,曾有人因在网上订阅平台以金钱资助罗冠聪而被捕。

被通缉人士的在港家属及关连人士多次被国安处带走调查,例如学者钟剑华曾任香港民意研究所副行政总裁,警方对民研共采取三次行动,保安局长强调不涉民调工作。郭凤仪是“香港民主委员会”(Hong Kong Democracy Council)执行总监,其68岁父亲郭贤生涉嫌协助处理她在本地的保单,今年5月遭起诉“23条”下企图处理潜逃者财产罪,获保释候审,属首宗引用“23条”起诉海外通缉人士家属案例。

多个公民社会团体其后发布共同声明,谴责港府不断升级对流亡抗争者及其在港家属的打压,并指出因他人涉嫌的行为而对任何人施加惩罚或骚扰,构成国际人权法禁止的连坐惩罚(collective punishment)。

《国安法》实施一星期后,《国安法第四十三条实施细则》先刊宪后生效,主要涵盖警务人员在搜证、限制离境、冻结资产、移除危害讯息及要求提供资料等权力。时任特首林郑月娥表示有人认为会扩大警权,是对法律有错误理解。

过去当局曾多次运用相关权力,例如要求不同组织包括传媒、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等提供资料,支联会因拒交资料而被起诉。细则亦赋权,可要求发布者或电子平台移除危害国安的讯息,最近政府就台湾手游《逆统战》的电子讯息作禁制行动。

俗称“23条”的《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在2024年3月刊宪生效,翌年5月,政府以“先订立,后审议”方式新增两项与驻港国安公署相关的附例:《维护国家安全(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公署)规例》及《维护国家安全(禁地宣布)令》。

前者新增六项罪行,当中禁止披露公署正采取的措施或侦查工作,最高可监禁7年,后者则将公署六个履职场所划为禁地,其中四个位置前身为酒店。有传媒称“禁地”拍摄后被警员阻止及删照,政府发稿表示纯粹“打卡”影相,无危害国安意图并没有问题;若涉故意拍摄,可要求巿民离开。

行政长官李家超称,附例没有增加国安公署的权力,“只是把现有法例下的权力更清晰和细化地清楚描述,增加法律的确定性和准确性。”

附例生效近一个月,香港政府发稿交代国安公署要求警方国安处“协助和配合”处理一宗涉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罪案件,公署及国安处分别“约谈”及“会面”6人,他们须交出旅行证件,住所及组织办公室被搜查。

总部位于香港、监察中国劳工权益的“中国劳工通讯”同日宣布,因资金短缺及负债问题,无法维持运作,决定解散。该组织由八九民运的工运领袖韩东方于1993年创办。

BBC中文查询涉事人士及组织身份,但保安局回覆时未有交代,另表示驻港国安公署与国安处就一宗涉及“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案件采取联合行为,案件仍在调查中,暂时未有任何人被捕。

港府累计拨款130亿港元,用作支付关于维护国家安全开支。

根据《国安法》第十九条,经行政长官批准,财政司司长应从政府一般收入中拨出专门款项支付关于维护国家安全的开支,不受香港特区现行法律规定限制。财政司司长每年须就款项控制和管理向立法会提交报告。

透过对比不同文件,可见两次拨款公布的流程。

2021年2月,公众首次知悉政府拨款,当时政府在预算案的“开支预算摘要”披露,拨出80亿元专门款项,支付维护国家安全未来数年的开支。

2023年5月,政府刊宪公布,在2023年度增拨50亿元予专门款项,属“非经常性拨款”。

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在同年7月播放的电视节目中解释,不能披露开支细节,“奥妙之处就是在于,你不知道我何时用完,你又不知道我用了几多”,为了防止别人揣测和攻击国安工作。

此类拨款并不涉及任何驻港国安公署的经费,其经费由中央财政保障。

BBC中文查询开支涉及哪个机构及范畴的工作,130亿元可应付多久开支,日后会否再有拨款安排,政府发言人称,按《国安法》第十四条,特区国安委工作不受特区任何机构、组织和个人干涉,故不会进一步披露该笔款项细节。

《国安法》第六条注明,参选或就任公职时应当依法签署文件确认或宣誓拥护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区。

公务员事务局自2020年10月起要求新聘公务员签署声明,现职公务员在2021年1月亦引入相关安排,要求其后进一步扩至非公务员合约的政府雇员。有129名公务员及535名非公务员合约雇员在没有合理解释下不理会或拒签、拒绝交回声明,全数已在2021年底前离开政府。

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近日受访表示,当局正制定公务员维护国安实务指引,已进入最后阶段,强调任何岗位的公务员都要懂得辨识国安风险,如清洁工清洁时见到港独标语亦有责任通报。

临近国安法五周年,港澳办主任夏宝龙日前来港,李家超和多名香港官员均提及不同领域的“软对抗”。律政司司长林定国受访表明,“软对抗”一词并非法律概念,可以是“政治语言”,是否“软对抗”,要从行为手段的特征、言论表达的方式、行动的动机与目的作出判断,“软对抗”行为不违法或无足够证据证明违法,但不能漠视。

近年来有多宗活动场地临时遭取消情况。其中一例为前区议员陈剑琴参演的舞台剧遭康文署审查演出名单,被要求剧团换走指定演员,否则会拒批本来已批出的场地;其教学工作也因校方收到投诉信而终止。

综合传媒报导,可见不同政府部门或法定机构已在审批资助、场地租用、签照牌照等多方面加入国安条款。

《国安法》与“23条”罪行之外,政府还在“完善”立法会与区议会的宣誓与选举制度,加强资格审查,引入“爱国者治港”原则,不合资格者不能参选。在国安法下,被法院判决干犯危害国安罪行者,即丧失参选资格。

民主派在2020年举行立法会初选后,其中47人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多个民主派政党、工会、专业团体等公民组织陆续解散。

传媒也是在国安法年代组织解散停运潮下的一员。

2021年6月,创刊26年的《苹果日报》停运,创办人黎智英及高层被控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等罪;同年12月底,《立场新闻》及两名前总编辑被控煽动案,是香港主权移交后首次有传媒被控该罪名,机构停运,有11篇文章被裁定具煽动意图,两人最终被判囚。

2024年9月,香港记者协会表示,数十名记者、其家人或其家人雇主被人以不同方式滋扰和恐吓。警方回覆BBC中文称,至今接获共三宗报案以及一宗由其他机构转介的案件,湾仔警区重案组正进行跟进调查。

根据无国界记者的世界新闻指数排名,香港的排名由2021年的80急跌至2022年的148,今年则由上年的135跌至140,首次列为最差“状况恶劣”级别,与中国大陆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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