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媒体报道,香港大学校委会通过解僱该校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的决定。
戴耀廷在2014年发起「让爱与和平佔领中环」运动,去年被判定「煽惑他人公众妨扰」及「串谋公众妨扰」罪,判监 16 个月。随后获准保释,等候上诉。
香港大学校委会7月28日下午召开会议审议戴的去留问题。据报道,校委会以 18 票比 2 票,通过开除决定。
由港大校长及师生组成的教务委员会此前召会议,认为戴耀廷「行为失当」,但不构成充分解僱理由,并按照机制交由校委会作出最后裁决。
港大随后发表声明称,其按照《香港大学条例》启动「基于『好的因由』终止僱用一名教师的程序」(程序)(Procedures for the Termination of the Appointment of a Teacher for "Good Cause")。
「这是大学内部的人事事宜,务请各界尊重『大学自主』的原则。」
香港中联办发言人也在消息发布后发表谈话,称香港大学校务委员会的决定,是「惩恶扬善、顺应民心的正义之举」。
「戴耀廷之害还在于利用神圣的高校讲台,散播颠倒是非、煽动违法的谬论,致使一批青年学生受其误导和毒害,把本应学习知识、培育德行的学校当作政治角力场,」中联办的发言人说。
戴耀廷随后在社交媒体发帖称,「辞退我的决定,并不是由香港大学,而是由大学以外的势力透过它的代理人作出。」
他说:「这标誌香港学术自由的终结。香港学术机构的教研人员,再难自由地对公众,就一些政治或社会争议事情,发表具争议的言论。香港的学术机构再不能保护其成员免受内部及外在的干预。」
戴耀廷还说,目睹所爱的大学沉沦,感到心痛。他说今后会以另外身份继续法治的研究及教学工作,「也不会停止为香港的法治而战。」
解僱消息出来后,前港大校委、政治与行政学系教授陈祖为也在社交媒体发文,称香港大学校务委员会主席李国章「完成其政治任务」,令戴耀廷「成为公民抗命的殉道者。」
陈祖为还说,「港大赔上了自己的声誉,在国际学术界将抬不起头。这一天,将成为港大历史无法洗脱的重大污点。」
港大校委会委员、本科生代表李梓成对解僱结果表示失望。他说此事打击了香港大学的院校自主及学术自由,并重申校监林郑月娥及校委会主席李国章所作的决定并不代表香港大学。
李梓成还说,由于戴的案件尚在上诉阶段,校务委员会称有机会就戴耀廷的审讯结果重新检讨。
根据《香港大学条例》,如果戴耀廷不服校委会的裁决,有权向校监、即特首林郑月娥提出上诉。戴耀廷也有权就有关决定,向法院提出司法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