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伊斯兰主导的叙利亚过渡政府颁布法令,要求女性在公共海滩和游泳池必须穿着布基尼(即覆盖全身、只露出脸、手和脚的泳衣)或其他“得体”服装。
根据叙利亚国营新闻频道《叙利亚新闻》(Al-Ikhbariyah al-Suriyah)的报导,该项规定由旅游部发布,旨在“提高公共安全标准,维护公共礼仪”。
该法令指出,私人海滩、俱乐部和游泳池,以及四星级以上的酒店不受此限。
在叙利亚的公共海滩上,女性通常会穿着保守,但也有一些女性选择较为西式的泳衣。此前,新政府曾承诺要以包容的方式治理国家。
而根据新规定,到公共泳池和海滩的人士必须穿着“较为保守的泳装”,具体指明为“布基尼或其他覆盖身体较多的泳衣”。
法令还补充说,女性在离开游泳区域移动时,应穿着罩衫或宽松的衣物遮盖泳衣。
法令指出:“在海滩上穿着未有适当遮盖的泳衣是被禁止的。”
男性在未游泳时也必须穿着上衣,不可在泳区以外赤膊。人们可以一般在“符合大众品味”的豁免场所内穿着“正常的西式泳装”。
此外,法令还建议民众应穿着宽松的衣服,遮盖肩膀和膝盖,并“避免透明或紧身服装”。
但该法令并未说明若违反规定将受到何种惩罚,也未明确执法方式。仅表示将会安排救生员及监督人员于海滩监察执行情况。
该规定还包括其他关于泳池与海滩的安全措施。
一位来自敍利亚西北部伊德利卜的女士,在接受BBC国际部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她能理解双方立场,“但我确实认为从道德和尊重的角度来看,这项规定是有其正面意义的。”
这位名为席琳(Celine)的女性说:“有些人或家庭看到或穿着暴露太多的皮肤会感到不自在,我认为这是个可以理解的观点。”
但另一位居住在首都大马士革的女性丽塔(Rita)则表示她对这项新规“感到不安”,“尤其是因为我们过去并没有这样的法律”。
她说:“在沿海地区,来自不同宗教背景的女性一直都会去海滩,我们也一直穿着自己想穿的泳衣。宗教人士若不想看到比基尼,可以自己避开。但这条法律让我们不知道该去哪里玩才好。”
她补充说:“我们对布基尼本身没问题,问题是政府要管这个(游泳衣着)。”
去年12月,由艾哈迈德‧沙拉(Ahmed al-Sharaa)领导的伊斯兰反叛势力推翻了巴沙尔‧阿萨德(Bashar al-Assad)政权,结束了多年的内战。
沙拉成为临时总统后,承诺以包容的方式执政。
他在掌权不久后接受BBC采访时曾表示,他支持女性受教育,并否认有意将叙利亚变成像阿富汗那样严格限制女性权利的国家。
今年3月,沙拉签署了一份涵盖为期五年过渡期的宪法宣言。
该文件与旧宪法一样,规定总统的宗教为伊斯兰教,并进一步指出伊斯兰教法为“立法的主要来源”,而非“其中之一的来源”。
该宪法宣言同时保障女性权利、言论自由及媒体自由。
补充报导:雷切尔·哈根(Rachel Hagan)